-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本公司之个人资料搜集措施,是用以辨识丶检索及处理顾客纪录,使本公司能跟进顾客需要,提供贴身适切服务。有关 阁下身份识别资料的特定用途,详见以下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
收集原则
为保障 阁下个人资料的私隐权,本公司确保在收集丶使用丶保留丶转移及查阅个人资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 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的规定。
-
收集个人身份标识符
阁下或须不时提供可辨识 阁下个人身份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阁下的姓名丶性别丶年龄丶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丶电话号码丶传真号码丶住址丶电邮地址等。如 阁下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可能令本公司无法为 阁下提供适切的服务。如 阁下未满18岁,必须先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可辨识个人身份的资料。
-
直销
阁下一旦向本公司提供可辨识个人身份的资料,便可能会不时收到本公司/本公司联号机构或合作伙伴的电话丶电邮或直接的推广邮件。如 阁下不希望接收有关资料,请连同 阁下的姓名及联络电话电邮info@lamoursenses.com至本公司。本公司或会要求 阁下在登记使用任何缴费服务前,先表明 阁下的意向。
-
资料保存
阁下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之时,本公司将保存 阁下所有交易纪录以作审核之用。本公司的一般政策是将有关资料保存一段合理时间。
-
资料披露
本公司通常可与旗下公司丶附属公司丶控股公司丶联属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任何公司共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或向其转移有关资料。倘 阁下不希望本公司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阁下的资料,请连同 阁下之姓名及联络电话致函本公司。
-
查阅个人资料
阁下可以书面致函方式,向本公司顾客服务经理要求查阅 阁下的个人资料,本公司会按《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的规定处理 阁下的要求。
-
更正个人资料
阁下必须以书面致函本公司提出更改个人资料,并提供须更正的正确资料。本公司会按《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的规定更正 阁下的个人资料。更正个人资料不会收费。
-
保安
阁下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将妥为存置于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内,只有获授权人士方可查阅。
-
查询
如欲就本公司的私隐政策声明作出查询,欢迎联络本公司 。 (本声明可未经事先通知而不时修改,请 阁下经常查察。)
-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作为L’amour Senses 的顾客,在试用或购买本公司的服务及/或产品(“有关服务”)时,可能需要向本公司提供 阁下的个人资料(“有关个人资料”)。倘有关个人资料并不完整或不正确,本公司可能无法向 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有关服务。本公司时刻将 阁下的个人资料保密处理。本公司有关收集、使用、保存、披露、转移、保密及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常规,均符合香港法例规定,并已载于本声明内。
阁下同意, 阁下向本公司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可由本公司使用及保存,以配合以下用途和 阁下与本公司同意或法律不时要求的其他用途:
- 提供有关服务;
- 本公司、本公司代理人、附属公司或合作伙伴用于推广与有关服务相关的商品及/或服务用于推广任何商品及/或服务;
- 处理来自有关服务或与其有关的任何利益;
- 就提供有关服务而分析、核实及/或检查 阁下的信用、付款及/或状况;
- 处理 阁下要求的任何付款指示、直接扣账安排及/或信贷安排;
此外,根据 阁下与本公司的协议,本公司可以将 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及转移(无论在香港或海外)予本公司及其旗下公司丶附属公司丶控股公司丶联属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任何公司,并可将有关个人资料存入本公司或其旗下公司丶附属公司丶控股公司丶联属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任何公司为上文所述目的而持有的一个或多个资料库 ),以推广本公司及/或其旗下公司丶附属公司丶控股公司丶联属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任何公司的商品及/或服务并用以比较 阁下就上述目的而向本公司及/柏贤专科中心及柏贤皮肤医学中心及旗下公司丶附属公司丶控股公司丶联属公司及彼等拥有权益的任何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倘 阁下不希望收取本公司提供与有关服务无关的商品及/或服务之推广资讯,或不希望本公司为本段所述目的而披露丶转移或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请按下列地址致函本公司,注明 阁下的姓名及联络电话。
根据《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 阁下有权:
- 确定本公司是否持有 阁下任何个人资料;
- 在合理时间内查阅本公司持有的 阁下个人资料;
- 以合理方式查阅本公司持有的 阁下个人资料;
- 要求本公司更正任何不正确的个人资料。
根据有关条例,本公司有权对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处理费用。如欲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或本公司所持个人资料的副本,请致函下列地址提出要求:
L’amour Senses
中环皇后大道中70号卡佛大厦809室